黑龙江高考政策解读系列(十):港澳院校招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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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7-6-5 来源: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网 【字体:小 大】 |
经教育部批准,今年有17所港澳院校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中招生,有关港澳院校收费、学制、专业等情况详见“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”及各院校网站,有关报名及录取事宜如下:
1、报考香港中文大学、香港城市大学的考生直接参加高考报名;报考香港大学、香港理工大学、香港科技大学、香港浸会大学、岭南大学、香港教育学院、香港公开大学、香港演艺学院、香港树仁大学、珠海学院的考生向学校申请报名。
2、报考澳门大学、澳门科技大学、澳门理工大学、旅游学院、澳门镜湖护理学院的考生于6月25日—30日到户口所在地市级招考办填写报名表后办理报名手续。
3、香港中文大学、香港城市大学在我省提前批次实行远程网上录取,调档比例由学校与省招考办协商确定。招生计划详见《招生计划》。
4、香港大学、香港理工大学、香港科技大学、香港浸会大学、岭南大学、香港教育学院、香港公开大学、香港演艺学院、香港树仁大学、珠海学院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和本校对考生的面试成绩录取。省招考办在6月25日前将考生的高考成绩传递给以上香港10所高校,这10所高校须于7月7日前将录取名单报省招考办。凡被上述10所高校录取并已经本人确认就读的考生,不再参加内地高校录取。
5、澳门大学、澳门科技大学、澳门理工学院、旅游学院、澳门镜湖护理学院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和本校的相关要求录取新生。省招考办于6月30日将报考澳门5所高校考生的高考成绩、报名表及我省各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寄往各高校,由高校决定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。已被上述5所澳门高校录取的考生,不影响内地高校录取,由考生自主选择决定入学报到澳门高校或内地高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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